經濟觀察網 記者 瞿依賢 經濟觀察網3月3日獲悉,全國人大代表、貝達藥業董事長丁列明在為今年全國兩會準備的建議中提出,當前國內醫保、醫療的銜接與正在爬坡的醫藥創新產業格局仍存在兼容性問題,其中創新藥入院難即“最后一公里”問題尤為突出。
此前,國家已出臺相關政策意見深化醫療領域改革,如國家醫保局和國家衛健委2021年5月發布《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2021年9月發布《關于適應國家醫保談判常態化持續做好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等,為推動談判創新藥的加速落地使用起到了積極作用。
然而,當前國家衛生主管部門仍然缺少符合創新藥特點的績效考核指標、臨床合理用藥指南,加上受藥品上市后評價不完善、藥事服務能力有待提升等因素限制,部分創新藥在納入醫保目錄后入院率仍然很低。
據中國醫藥創新促進會2022年2月對會員單位創新藥入院情況的統計結果,2018年以來獲批上市并通過國家談判已納入醫保目錄的14款創新藥,在其臨床試驗牽頭單位的平均入院率為42.9%,在其臨床試驗參與單位的平均入院率僅為41.9%。
丁列明認為,當前措施并未疏通創新藥進入醫療機構的關鍵堵點,需要更加深入地解決根本性問題。為此他提出以下建議:
1.建立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三藥”外部聯動機制。
藥品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提高藥品審評與臨床需求程度之間的關聯度,在此基礎上建立與醫保談判和醫療機構臨床使用的緊密銜接機制,減少中間重復審評造成的臨床用藥滯后,力爭做到“隨批隨談隨用”。加強三大環節藥品相關信息的實時共享和深入挖掘分析,為“三藥”聯動發揮積極作用。
2.建立符合創新藥特點的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指標。
國家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進一步完善政策,允許醫療機構設立單獨的創新藥目錄,建立創新藥獨立的考核體系,不受現有藥占比、次均費用等傳統指標限制,使廣大患者能夠盡快分享到科技發展成果,滿足未滿足的臨床需求。
3.規范藥品上市后研究。
建議由國家醫學中心或研究型醫療機構牽頭依托國家大數據平臺,針對創新藥開展上市后臨床研究和真實世界研究,通過擴大樣本量不斷更新臨床使用指南和指導原則,推動合理用藥。
4.建立國家層面的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統籌醫藥協調發展。
當前,我國迫切需要一個可落地的、貫穿全鏈條的國家藥物政策及國家基本藥物政策,統籌資源配置和政策協調,進一步激活醫藥創新各要素,全面疏通藥品研發、藥品審評、藥品支付、藥品使用各個環節,進一步提升本土醫藥創新能力、完善醫藥創新生態環境,保障人民健康和醫藥產業可持續發展。
5.落實醫療機構主體責任。
醫療機構始終是藥品臨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和供藥主渠道。在大量零售藥店的管理和監管尚未體系化、規范化的前提下,建議進一步壓實醫療機構主體地位,督促醫療機構及時統籌召開藥事會,對談判藥品“應配盡配”。應尊重藥學專業技術服務,積極落實藥學服務成本補償,以調動藥師積極性,促進藥事服務專業化和高質量發展。